漳人社〔2025〕2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加强我市中青年优秀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类型
(一)事业类
1.选派条件
(1)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4)符合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条件,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符合《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专业要求,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南靖县、华安县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接收机构
包含知名院校、医院、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等。其中:知名院校原则上应是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及国(境)外世界排名前200的院校;知名医院原则上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医疗技术力量雄厚且居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市外公立三级甲等医院;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
3.导师条件
实行导师负责制,事业类选派对象的导师承担者主要应是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所在学科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知名专家。选派对象可个人自行联系接收机构的导师,也可由所在单位协助联系。
(二)企业类
1.选派条件
(1)我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4)受聘我市“9+5”主导产业的头部(重点)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以及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2.接收机构
包含知名院校、企业、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等。其中:知名院校原则上应是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及国(境)外世界排名前200的院校;企业原则上应是所在行业领域的头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包括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
3.导师条件
实行导师负责制,其中:到知名院校及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的,导师承担者主要应是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所在学科已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知名专家;到企业访学进修的,导师承担者主要应是接收单位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对象可个人自行联系接收机构的导师,也可由所在单位协助联系。
(三)技能类
1.选派条件
(1)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高技能人才;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4)符合高技能领军人才及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的条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其中:高技能领军人才指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技能人才;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需符合《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专业要求。
2.接收机构
包含知名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其中:知名院校原则上应是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境)外世界排名前200的院校及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等;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是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3.导师条件
实行导师负责制,技能类选派对象的导师主要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选派对象可个人自行联系接收机构的导师,也可由所在单位协助联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选派对象中,获评为市级以上专家人才或入选市级以上人才专项计划、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点项目(课题)、基层一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培养。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资助标准
参加国(境)内外访学进修的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经市人社局批准备案后,可延长至1年。在国内开展跟班学习、访学进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予以资助。资助资金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鼓励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选派对象访学进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进修费等。
三、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根据选派范围条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情况申报2025年度访学进修需求计划,择优推荐选派人选,填报《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报送属地县(区)人社局、开发区(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对各单位报送人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填报《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汇总表》(附件1),连同附件2于2025年3月1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根据各地各部门申报计划和推荐人选情况,结合我市人才培养需要和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研究确定资助计划和选派对象后公布进修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优中选优。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是加快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工作原则,严格按照选派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
(二)要强化动态管理。选派单位要加强对选派对象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选派对象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确保选派对象工作、学习、生活平稳有序进行,并将选派对象在外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建立选派对象工作台账,持续强化跟踪管理,确保访学进修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实现成果共享。将访学进修成果交流学习作为申领补助资金的前置条件,选派对象应在完成访学进修任务2个月内,以宣讲会或者专题讲座等方式,分享学习成果、心得体会和访学经验等,促进资源共享,扩大受益范围,促进我市人才队伍水平整体提高。
(四)要严把资金审核。选派对象须在完成访学进修任务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资金资助,所在单位要严格根据规定对其访学进修期间的费用进行审核,提出资金资助意见,经属地县(区)人社局、开发区(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复核并报送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拨付资助资金。申请资助资金材料包括:用人单位申请报告、《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成果登记表》(附件3)、《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金申请表》(附件4)各一式2份,附结业证书或导师签名的课题鉴定,赴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本人护照或签证、邀请函或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金资助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份之后完成访学进修任务(包含成果共享)的资助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年度报送。
联 系 人:赵思婷 联系电话:0596-2051309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2号楼204室
邮 箱:zjk2051309@163.com
附件:1.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申报表
3.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成果登记表
4.2025年度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金申请表
文件下载:漳人社〔2025〕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