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 免费注册
政策码上看

文字解读 | 《2025年漳州市推动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奖补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6 作者:- 来源:- 39 0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于5月13日印发了《2025年漳州市推动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奖补政策申报指南》(漳工信节能〔2025〕62号),现就有关申报指南情况说明如下:

    一、选项范围

    (一)支持制造业实施淘汰或更新设备、产线、技术、工艺等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后项目年节能量达到2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给予不超过500元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鼓励制造业实施非淘汰类工业燃煤锅炉转型升级。改造后锅炉能效等级达到先进水平的,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在漳州市范围内,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集团公司应具体到最小的法人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二)项目条件

    1.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产且申报时已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

    2.企业同一年度内若有多个不同项目,必须汇总整合成一个项目上报,即每家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

    3.企业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和环境管理等要求,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三)不予支持的情形

    1.不同企业法人打包项目。

    2.主要因扩大产能等非节能改造产生节能效果的项目。

    3.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

    4.仅替代而未节约能源的项目。

    5.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项目。

    6.项目形成的节能量不可核实。

    7.按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共四批)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应淘汰的工艺技术、装备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确保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1.封面及目录(统一格式,见附件7)。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概况、主要生产工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实现经济和生态效益等方面内容),附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

    3.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4.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附件3)。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项目建设证明材料(主要设备订购合同、照片,项目验收报告等)。

    7.项目投资证明材料(提供建设项目所有正式发票复印件,并汇总发票号、开票日期、品名、不含税金额等形成项目投资清单);

    8.项目改造安装的主要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名称、型号、功率、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9.项目改造前后主要技术参数对比。

    10.申报节能改造项目的企业,需提供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改造前正常生产一个年度(或连续12个月)以及改造后连续3个月以上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工业燃煤锅炉转型升级项目无需提供)。报表应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汇总证明材料,企业须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资料以备查验,确保全面反映改造前后的真实生产和能耗情况。

    11.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12.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用能企业需附上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申报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应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与材料的完整性,并对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以及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进行核实,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汇总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资金使用原则

    1.项目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财政支持,项目未多头上报。

    2.项目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隐瞒、虚报、作假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处理。

    (二)政策宣传与组织发动

    1.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应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确保企业了解政策内容。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信息汇总表、申报企业信息核实情况汇总表。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需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并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光盘内容包括辖区内该批次所有申报项目的Word、Excel格式文档材料(每家企业一个文件夹),无需提供照片和扫描图片文件。

    (三)资金来源与管理

    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相关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节能量计算

    电力等价值系数根据2024年福建省火力发电企业平均发电煤耗取0.2904kgce/kWh。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林潇野

    联系电话:0596-2093695

    邮   箱:zzgxjnk2024@163.com  

    猜你喜欢

    更多

    政策码上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