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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作者:- 来源:- 11 0

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5〕12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对基础级智能工厂的自建自评开展复核工作,复核内容包括:是否规上企业、企业的名称是否有变更、是否停产、填报的数据是否合理、评估等级与企业实际是否符合等,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和基础级工厂复核工作总结

三、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通过基础级智能工厂的自建自评和复核工作才能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

四、请于2025年414日前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和基础级工厂复核工作总结、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的初审意见和推荐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由各地工信部门按照企业名称命名汇总后刻盘各2份。)

联系人:魏永金  电话:2306772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5〕123号)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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