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5〕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或园区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福建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闽工信规〔202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企业或园区可自主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实施细则》相关评价要求开展评价,向属地所在县级工信部门申报,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通过福建省工业绿色发展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推荐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在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出具推荐意见,于3月1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节能科,省级管理系统中的企业电子申报材料同步推荐上报。
三、动态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持续保持先进性,加强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日常管理。请组织本辖区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绿色设计产品除外),登录省级管理系统报送动态管理表(附件5-7),对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于3月11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与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同步报送市工信局。
四、其他事项
省工信厅将委托省节能中心开展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评审工作、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和现场抽查复核抽查比例不少于20%,原则上抽查数量应不少于10家,并出具评审结果和推荐意见。省工信厅将根据评审结果和推荐意见,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公示后,确定2025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为提高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20项。
联系人:林贻树;联系电话:2093695。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